• 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备考中级会计勇敢面对考试,努力学习,积极学习,一点一滴积累,争取获得尽快取得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以下是被考生公认为中级会计考试难度最高的科目“中级会计实务”的知识点内容。快来按照本文内容准备考试吧!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速学!【知识点】使用权限资产后续计量强gt[章节]第16章租赁-第2节承租人会计[内容导航]1.测量依据2.使用权资产折旧3.使用权资产减值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衡量(1)衡量依据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应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使用权资产以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金额计量。承租人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2)使用权资产折旧承租人应当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相关折旧规定,自租赁期开始日起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应从租赁期开始的月份开始计提折旧。如果当月确实难以计提折旧,为方便实际操作,企业也可以选择从租赁期开始的次月起计提折旧。相同的折旧政策。计提的折旧金额,按照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承租人应根据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模式作出决定。一般而言,承租人应对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其他折旧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使用权资产相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其他折旧方法。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计提折旧在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合理确定在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项的,在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折旧期的选择:租赁期届满取得资产所有权的,在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按照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与租赁期和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孰低计提折旧。(3)使用权资产减值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出的减值进行会计处理损失。(1)使用权资产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金额)(2)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3)承租人按照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gt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9 中级会计所有者权益 中级财务会计所有者权益

  • 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_2022年中级会计实务必备知识点

    一个人必须努力工作才能取得成就。要想考取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考生只能努力学习!以下是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中级会计实务”的知识点。考生可以快速拿到手,抓紧时间准备考试!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实战基础阶段知识点集结,速学!【知识点】使用权限资产初始计量强gt[章节]第16章租赁-第2节承租人会计[内容导航]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的初始测量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按照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此费用包括以下四项: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优惠)+初始直接成本+修复成本(现值)lt/gt(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借款: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未确认的财务费用贷方:租赁负债-租赁付款(2)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有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的相关金额。借款:使用权资产贷款:预付款[在租赁期开始日期之前支付的租赁款(扣除已享受的租赁优惠)](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借款:使用权资产贷款:银行存款(按发生的初始直接成本计算)(4)承租人预计拆除、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到租赁条款约定状态的费用。上述成本为生产存货所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借款:使用权资产贷款:预计负债(以拆除、拆除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地点或将租赁资产恢复到租赁条款约定的状态的预计成本的现值)对于上述第(4)项的成本,承租人可能有义务在租赁期开始日支付上述成本,也可能有义务在特定期限内使用标的资产.承租人在有义务承担这些费用时,将这些费用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但是,承租人在一定期间内因使用使用权资产生产存货而发生的上述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处理.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和计量上述费用的支付义务。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当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项目。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gt学习内容选自张志峰《中级会计实务》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7-08 中级会计所有者权益 中级财务会计所有者权益

  • 宅基地使用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经济法是中级会计考试中相对简单的一门科目,很多考生在备考时往往会忽略这门科目。学习方面,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东澳会计在线特整理了2022年《经济法》知识点,帮助考生高效备考,同时提醒考生不要忽视学科的学习。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lttroggt宅基地使用权lt/troggtgtl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1.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村民建造房屋和其他附属设施的免费、永久的权利。宅基地使用权分配坚持“一房一房”的原则。2.宅基地使用权原则上禁止转让,即不得出售、赠与、投资、抵押。作为例外,宅基地使用权可以随着宅基地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继承和转让。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5 宅基地使用权知识点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随着中级会计备考“前沿”的延伸,考生学习的知识点和学习任务越来越多。它越来越重。为了避免给大家造成知识点和记忆的混淆,小编整理了2022经济法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快来看看吧!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中级会计2022总结《经济法》基础阶段的知识点,快来点击吧!ltrgt[知识点]gtlttroggt建立独立所有权trogg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建筑物所有权分割建立独立的所有权1.业主对住宅、营业用房等建筑物的专有部分拥有所有权,并有权共同拥有和共同管理专有部分以外的公共部分。2.共有(1)建筑分区内的道路属于业主所有,但属于城市公共道路的除外。(2)建筑分区内的绿地归业主所有,但属于城市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3)建筑分区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共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归业主所有。(4)占用车主共用的道路或其他场地停放属于车主的汽车。3.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成本分配、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属区域的比例确定。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4 知识点 梗 知识点 过控

  • 土地承包经营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态度决定一切。什么样的态度,什么样的未来!希望各位备考中级会计考试的考生心态积极,保持初心,在考试中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以下是2022年《经济法》的知识点,一起来看看吧!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ltrgt[知识点]gtlttroggt土地合同管理权强gtgtlt/trogg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1.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主体只能是农业经营者,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客体是耕地、林地、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不动产。2.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地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3.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成立。4.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交换和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5.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依法自主决定以租赁、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他人。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权自流转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注册,他们不得对抗善意的第三方。6.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可以依法以租赁、入股、抵押等方式转让土地经营权。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4 土地承包经营权知识点总结 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有哪些

  • 建设用地使用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渴望登上山顶的登山者不会陶醉于沿途的足迹。想考取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的人,不会陷入备考的困境。备考中级会计考试是一条漫长而艰辛的路,但既然大家都做出了选择,那就要坚持不懈,争取顺利通过考试.,让你的事业更上一层楼。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经济法》知识点。您可以快速检查并努力学习!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ltrgt[知识点]gtlttroggt建设用地使用权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1.用于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房的商业用地,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预定用地人的,应当采取招拍挂等公开招标方式出让。2.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向登记机关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关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具权属证书。3.转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订立书面转让合同,并办理转让登记。登记是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有效条件。4.以有偿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长出让期限按照下列用途确定:(1)住宅用地70年;(2)50年工业用地;(3)50年教育、科技、文化、健康和体育用地;(4)40年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土地;(5)50年综合或其他土地使用。5.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自动续期。6.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续展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房屋和其他不动产的所有权,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7.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依法对土地上的房屋等不动产进行补偿,并退还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应的转会费。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7-04 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知识点思维导图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和征税范围

    环节越薄弱​​,大家越要专注于学习,胜利的关键是面对困难。2022注意事项考试准备工作仍在继续。以下是我为大家总结的2022年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及征税范围LAT纳税人及征税范围1、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使用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内外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个人等。2、征税范围(掌握)1.基本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与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3)买卖存量不动产。<2、特殊税收范围(主)具体问题可分为申请、不申请和豁免三个方面。以下是房地产多发的几种具体情况的征免规定总结:(一)属于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的情况(适用):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③存量房地产销售;④除直系亲属、直接赡养义务人、法定继承人、公益事业以外的捐赠;⑤抵押期届满时用房地产偿还债务(过户);⑥单位之间的不动产交换(有实际收入);⑦合作住房竣工后转让;⑧房地产投资中的房地产权属变动、企业改制、合并、房地产开发公司分立。(2)不属于土地增值税(不征收或暂不征收)范围的情况:①房地产继承(无收入);②不动产捐赠(对象有限:直系亲属和承担直接赡养义务者为公益捐赠,无收入);③房地产租赁(所有权不变);④抵押期内的不动产(所有权不变);⑤房地产中介建房行为(所有权不变);⑥房地产估价升值(所有权不变);⑦与房地产开发公司无关的改制投资、企业改制、兼并、分立。房地产所有权的变化。(3)免征或暂时免征土地增值税:①个人之间的自有住宅房地产交易须经税务机关核实;②合作住房建成后,按比例分配自用;③国家建设征用、收回的房地产;④建设出售普通标准住宅,其增加值不超过扣除工程量的20%;⑤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将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转让,其增加值不超过项目扣除额的20%;⑥个人出售房屋。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土地增值税税法一 土地增值税税法依据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应税收入和扣除项目

    在学习注意税法的过程中,要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总结和总结重要的知识点。下面为大家总结一下2022年税法的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LAT税率、应税收入和扣除额[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地价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及扣除项目LAT税率、应税收入和扣除额1、税率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特级累进税率。该税的累进基础是增加值与扣除额之间的比率。土地增值税采用四级超累进税率,是我国唯一采用超累进税率的税种。土地增值税的税率表是需要熟记的,考试中有时没有。系列加减法金额比例税率(%)快速扣除系数(%)1不超过50%部分3002超过50%~100%部分4053超过100%~200%的一部分50154超过200%的部分60352、应税收入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包括转让不动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相关经济利益。从形式上看,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实物收入在收到收入时按市场价格折算成货币。3、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适用于新房转让和现有房地产转让)包括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的地价和相关费用。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视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从“已缴纳的金额”中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2、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于新建转让)包括征地拆迁补偿费(征地费、耕地占用税等)、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含开发项目排污费)、公共配套设施费、以及开发间接费用等等。3.房地产开发成本(适用于新建转让)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相关的销售、管理和财务费用。具体扣除规则:(1)如果纳税人能够按照转让的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费用,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可抵扣房地产开发费用=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5%以内(2)纳税人不能根据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和分摊利息费用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包括自有资金全部使用不计利息的情况):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10%以内(3)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金融机构借款及其他借款,在计算和扣除房地产开发费用时,不能同时适用上述(1)和(2)两种方法。4、不动产转让相关税费(适用于新房转让和现有不动产转让)包括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城建税和印花税。教育附​​加费被视为税收减免。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开发房地产)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加计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费用)×20%6、旧房、旧楼评估价(适用于存量不动产转让)税法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应当按照房屋和建筑物的评估价款,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国家统一规定,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款(不含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扣除项目金额征收。鉴定价格=重置成本×新品折现率例如,某公司转让使用多年的办公楼,当地税务机关确定的重置成本为1.2亿元,新旧折现率为70%,则该办公楼的评估价为写字楼=12000×70%=8400(万元)。纳税人转让旧房、建筑物无法取得评估价,但可以提供购买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后,发票所列金额自当年起每年最多可累加5购买到转让的年份。%计算为扣除额。计算扣减项目时,“每年”是从采购发票日期到销售发票日期计算,每12个月算一年;,可视为一年。对于纳税人在购房时缴纳的契税,谁能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允许作为“与房地产转让相关的税费”扣除,但不能作为加征的依据5%。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税法土地增值税ppt 土地增值税计算题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摘要是学习注意税法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下面为大家总结2022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正在学习土地增值税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哦!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应交土地增值税的计算方法应交土地增值税计算1.LAT的计算步骤和公式第一步,计算总收入第二步,计算扣除项目金额第三步,从免税总收入中扣除可抵扣项目的金额,计算增值额升值金额=转让房地产收入(不含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第四步,计算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值,确定适用的税率等级和对应的速算扣除系数第五步,应用公式计算税额。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2、土地增值税计算提案法土地增值税计算命题发生了从传统的“阶梯式”到“比例式”的转变。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土地增值税税法一 土地增值税税法依据

  • 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

    注意事项税法科目每年都有或多或少的变化,这要求考生准备新版本的教科书,并为其中一些变化重在学习。下面为大家总结2022税法重要知识点——土地增值税法相关内容。正在学习土地增值税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哦!推荐阅读:2022年笔记总结税法重要知识点[内容导航]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结算[章节]第十章财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三节土地税法【知识点】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结算土地增值税清算是指纳税人在满足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后,按照税法、法规及有关规定,计算房地产开发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税额。土地增值税政策,并填报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相关资料,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结清房地产项目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一)清算单位1、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结算,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付款为单位结算。2、开发项目同时包括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增加值分别计算。(2)清算条件1、纳税人应进行LAT清算的三种情况:(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销售;(2)房地产开发项目未竣工、已竣工的整体转让;(3)土地使用权直接转让。2、主管税务机关可以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四种情况:(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销售建筑面积的85%以上,或者虽然比例不超过85%,剩余可售建筑面积已出租或自用;(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三年仍未售罄的;(三)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四)省级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3)结算时间(一)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的项目,纳税人应当自满足条件之日起9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二)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人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的项目,纳税人应当自收到税款之日起9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清算手续。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算通知书。(4)非直销和自用房地产收入的确定1、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所开发的产品用于员工福利、激励、对外投资、分红、偿还债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等,其所有权转让视为房地产销售。按以下方法和顺序确认收入:(1)根据公司在同一地区、同一年销售的同类型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考当年同类房地产当地市场价格或评估值确定。(五)扣除项目规定1、可根据事实扣除的项目(1)住宅、会所、停车场(库)、物业管理场所、变电站、热力站、自来水厂、文体场馆、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医院、邮电等公共设施:①竣工后产权归业主所有的,可以扣除成本费用;②建成后上缴政府和公用事业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用事业,其成本、费用可以扣除;③项目竣工后有偿转让的,应计算收益,允许扣除成本费用。(2)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装修房屋时,装修费用可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三)项目竣工验收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代扣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当以质量保证金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发票,从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中扣除。(4)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视为“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相关费用”,从“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5)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拆迁户的补偿费,计入拆迁补偿费;拆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偿金,从项目拆迁补偿费中扣除。(6)货币安置、拆迁的,应当将具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计入拆迁补偿费。2、准予扣除项目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等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虚假。[P430(V)2.]3、不可抵扣项目(1)除另有规定外,扣除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费用、与房地产转让有关的费用和税费的,应当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的,不予扣除。(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计费用,除另有规定外,不得扣除。(三)竣工验收后,建筑安装施工企业未向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具质量保证金发票的,扣缴的质量保证金不予计算和扣除。(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予扣除。(六)土地增值税的审批和征收税务机关可参照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近的地方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按照征收率确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五种情况不低于预征率:gt(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设立但尚未设立的账簿;(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3)虽然设立了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完整,难以确定转移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逾期不办理清算手续,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仍不办理清算的限期清算;(5)申报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核定征收率:为规范鉴定工作,核定征收率原则上不低于5%。各省税务机关应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核定征收率,区分不同的房地产类型。(7)清算后的不动产转让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尚未转让的不动产在清算后出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当按规定办理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扣除的工程量,乘以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清算扣减项目总额÷清算总建筑面积(8)清算后税费和滞纳金纳税人按照规定预缴土地增值税后,已缴纳的土地增值税在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结清缴纳,不再缴纳滞纳金。收费。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刘颖-2022年税法基础知识密集讲座笔记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阅读更多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全年学习计划!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

    2022-06-28

  • 所有权的概念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生活就像战场。如果你想要什么,你必须为它而战。为了能尽快拿到中级会计师资格证书,各位考生要抓紧时间努力学习!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中级会计考试《经济法》的知识点,继续阅读!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吧![知识点]gt所有权概念强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四单位所有权[内容导航]troggt所有权的概念所有权的概念1.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其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2.所有权是物权制度的核心和基石,是最完整的物权,也是物权最充分、最典型的表现形式。3.所有权是权利人完全控制自己财产的权利;而物权的限制,即债权人对标的物的控制,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4.法律不限制所有权的期限。只要标的物存在,所有权就永远存在;受限财产权仅在法定或约定期限内有效。5.所有权的取得可能因法律行为或法律行为以外的法律事实(如善意取得、扣押等)而发生。注意:以上中级会计考试lt/agt相关知识点选自郭守杰老师《经济法》讲义(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23 所有权知识点思维导图 所有权知识点

  • 动产的所有权_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必备知识点

    空谈不如行动,何不往前走。中级会计考试准备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考生要坚持到底,脚踏实地的学习才是硬道理,实践才是上策!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经济法》知识点。快来看看吧!2022小班冲刺训练开始热血沸腾,等着你gtgtgt推荐阅读:2022年中级会计《经济法》基础阶段知识点汇总,快来点击![知识点]gt可移动所有权lt/troggtgtlt/troggt【章节】第四章产权法律制度——第三单元动产产权变动[内容导航]1.一般动产:交割有效2.特殊动产:交货生效+登记对抗动产标题1.一般动产:交付生效动产权利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特殊动产:交付有效+登记对抗船舶、航空器、机动车辆产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船舶、飞机、机动车辆等动产,其所有权的转让仍以交付为条件,不以登记为条件。但是,注册具有对抗的效果。交割后不办理过户登记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相关知识点摘自郭守杰老师的《讲义》经济法》(本文为东澳原创文章会计在线,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22 不动产知识点 动产有哪些内容包括

  • 注会考生赶快收藏!十分钟学会所有权

    注意“经济规律”,顾名思义,与法律相关的科目有关。考试内容会涉及很多规律和原则。无论是主观题还是客观题,都会以“法”的思维进行评价。有些法律制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比如现实中的一些小事都会涉及到所有权的问题。下面小编给出了相关的例子,一起来了解一下吧!■2022东奥课程开课啦!多系统教学助力备考>>>■2023年将举行1v1民办教育,从进入考场,1v1全程守护gt>>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小玩意,你的手机可以随时放在包里(拥有),你的书可以随时拿出来查看(使用),你银行存款的利息可以花掉随时(收入),一些未使用的物品可以随时出售(纪律处分)。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很容易理解。但也有一些所有权问题并不那么简单。它们会在生活和考试中给我们带来问题,我们需要仔细研究它们。总计可能生活中最常见的事情就是买房。如果你买房子,写上你自己和你媳妇的名字,就是共同所有,两人分享共同拥有的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当然,你也可以和几个朋友一起吃饭,买一杯饮料。估计你不会专门写合同来规定是共同所有还是股份共享。也就是一份一份的分享。善意收购商誉的一个主要前提是,卖它的人一点都不好。我把公司的打印机卖给你(无权处分),你可以善意取得。如果一台新打印机只卖给你50美元,那你就做得不好。如果这台打印机被我找到的人弄丢了,或者被我偷了,那么您不能声称拥有它是出于善意。失物招领您在路上捡到的任何东西都属于您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追加把属于几个人的几样东西变成一件东西,这个新东西属于谁?我用女儿的橡皮泥和儿媳的面具做了一个彩虹面具。这个彩虹面具是我女儿的还是我儿媳的?反正我肯定会被打。名师介绍东奥大师:郭守杰名师介绍:经济学博士,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1995年开始从事《经济法》考试辅导,1998年开始编写《易通®》系列丛书。教学特色:他善于用简洁的例子和幽默的语言,以清晰易记的方式解释难懂的测试点。他被学生们亲切地称为“郭帅”。郭守杰老师的课程点击试听gtgtgtgt东奥大师:苏苏名师介绍: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税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6年起从事初级会计职称、中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经济师等相关考试的教学和著作。教学特色:逻辑清晰,重点清晰,学生听什么、学什么才是重点;化繁为简,针对性强,使繁琐的法律条文简化;案例生动有趣,知识点与生活案例相结合,学生通俗易懂;善于总结,从一个案例推论别人,串联讲解相关知识点,困惑一下子就明白了;实践经验丰富,教学中理论联系实际,记忆更深刻,学得事半功倍。点击收听苏先生的课程gtgtgtlt东奥老师:陈晓秋名师介绍:清华大学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一次性通过CFA一级考试),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法律职业资格,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咨询工程师,一级建造师,勘察设计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消防工程师。教学特色:擅长提炼命题思路,透彻理解考点。帮助学生轻松融入课堂场景。法学理论基础深厚,课程补充法学理论渊源背景,便于学生理解应试。它具有高度的创新性,将复杂且难以记忆的法律融入自制的形式中。陈小秋老师的课程点击收听gtgtgt东奥推出D班“无忧听力班”,包括“A超值班”和“B零基础通关”班”“C-TwoTeacherEayPa®Cla”三类全阶段课程,30多位教师参与教学,为学生们献上了一场知识的盛宴。价值类:价值,全面,三阶段极简课程体系,轻量级学习lt/gtB零基础过关班:录播详细讲座+直播学习,灵活互补,专为零基础定制而设计CDouleMaterEayPa®Cla:Light1Mater+5PoularMater,Doule,DouleEffectLearthe系统!D听无忧类:A+B+C+逆袭类+真体类。了解省心省钱特价包gtgtgt2022年CPA考试将于8月26日至28日举行。不冷到骨子里就香了!希望考生严格要求自己,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备考任务,争取顺利通过2022年CPA考试。(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学习使用候选人。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6-15 注册会计师 税务师 资产评估师 注册会计师税务师司法考试都通过了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使用权资产的后续计量

    CPA会计基础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最可怕的敌人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现在开始认真对待考试,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使用权资产的后续测量[Sectio]第14章租赁-第2节承租人会计处理【知识点】后续测量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后续测量1.衡量基础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应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即使用权资产以成本减去累计折旧和累计减值损失后的金额计量。承租人按照本准则有关规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应当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承租人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折旧规定,使用权资产自租赁期开始日起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通常应从租赁期当月开始计提折旧。如果当月确实难以折旧,为方便实际操作,企业也可以选择从租赁期的次月开始折旧。使用权资产适用相同的折旧政策。计提的折旧金额,按照使用权资产的用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时,承租人应根据与使用权资产相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模式作出决定。通常,承租人按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进行折旧。其他折旧方法能够更好地反映使用权资产相关经济利益的预期消耗方式的,应当采用其他折旧方法。承租人在确定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年限时应遵循以下原则:如果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计提折旧在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合理确定在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者计提折旧。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寿命短于前两项的,在使用权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提示:折旧期的选择:租赁期届满取得资产所有权的,在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按照租赁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与租赁期和使用权资产的剩余使用寿命孰低计提折旧。3、使用权资产减值在租赁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出的减值进行会计处理损失。(1)使用权资产减值借:资产减值损失贷: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根据减值金额)(2)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可转回。(3)承租人按照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4、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及其预计修复费用的会计处理承租人为拆除、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到租赁条款规定的状态预计将发生的费用,分别为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否则为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成本,承租人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和计量。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因生产存货而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预计修复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确认和确认。企业第13号——意外事件”计量。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快来试试《光一》的精彩内容,点击试听更多内容gtgtgt1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试轻一的内容●●●●●●●●●2022SymoiumExamFoudatioStagePreMaterial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开新课!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Blakagt时间从8月26日至28日。如果你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6-03 所有权知识点 专利权的知识点

  • 2022年注会会计重要知识点:使用权资产的初始计量

    付出才会有回报,坚持才会成功,做一个勤奋积极的人。CPA基础会计阶段的重要知识点正在更新中。希望各位考生能够充分利用以下知识点,顺利完成考试准备工作!推荐阅读:2022年CPA《会计》重要知识点全部整理完毕!热门推荐:学习计划|思维导图|21yearquetio|2022基础课程|EayClearace®热卖[内容导航]使用权资产的初始测量[Sectio]第14章租赁-第2节承租人会计处理【知识点】初步测量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的初始测量资产使用权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以成本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初始计量。此费用包括以下四项: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优惠)+初始直接成本+恢复成本(现值)(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借用: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贷方:租赁责任——租赁付款(2)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款;有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的相关金额。借用:使用权资产贷方:预付款[在租赁期开始日期之前支付的租赁款(扣除已享受的租赁奖励)](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借用:使用权资产贷方:银行存款(按产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预计将承担拆除、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地点或将租赁资产恢复到约定状态的费用在租赁条款。上述费用为存货的生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借用:使用权资产贷款:预计负债(根据预期发生的情况是拆除和搬迁租赁资产,恢复租赁资产所在的场地,或恢复租赁资产以租赁条款约定的状态等成本的现值)关于上述第(4)项的费用,承租人可能有义务在租赁期开始日支付上述费用,也可能因标的资产在特定时期内的使用。承担相关义务。承租人在有义务承担这些费用时,将这些费用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成本的一部分。但是,承租人在一定期间内因使用使用权资产生产存货而发生的上述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规定处理.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确认和计量上述费用的支付义务。承租人发生的租赁资产改良费用不属于使用权资产,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在某些情况下,承租人可能在租赁期开始前发生与标的资产相关的经济交易或事件。例如,租赁合同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标的资产必须经过建造或重新设计后才能供承租人使用;根据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租人需要支付与该资产的建造或设计有关的费用。承租人发生与标的资产的建造或设计相关的费用的,适用其他相关准则(如《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与标的资产的建造或设计相关的成本不包括承租人为取得标的资产使用权而支付的费用,无论何时支付,均属于租赁付款额。制成。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澳老师张志峰-基础强化讲座课程讲义troggt快来试试《精彩内容》LightOe",点击尝试更多内容gtgtgt1lt/gt1647855223950074389_001647855223950074389_00试试看试试看滑动图片试一试浅一内容●●●●●●●●2022年研讨会考试基础阶段准备材料推荐allYear学习计划2022年度学习计划笔记!基础考试准备进行中教科书更改解读先生。张志峰:解读会计教材变化及2022年备考建议名师免费课程2022开新课!32门名师课程免费听,快收藏!EayPa®试用版2022转会“轻松穿越®”系列书籍来袭!2022空白agt时间为8月26日至28日。如果你敢于挑战,你会发现不一样的自己。坚持不懈,成功近在咫尺!lttroggt(本文为东澳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任何形式转载)...

    2022-05-28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修订版)

学习考试资源网-58edu © All Rights Reserved.  湘ICP备12013312号-3 
站点地图| 免责说明| 合作请联系| 友情链接:学习乐园